盂县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20号)精神,现将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其中:盂县农业农村局1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请根据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安排表
2、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安排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 金额 | 任务清单 | 备注 |
阳泉市小计 | 20 | | |
市本级 | 10 | 渔政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
盂县 | 10 | 渔场道路硬化300m2,购买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1台。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附件2
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
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下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区域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盂县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内容
(一)渔政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农渔发〔2020〕23号)要求,为市县两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渔业执法职能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渔政执法装备及开展执法装备运维;开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各类渔政应急预案编制和服务窗 口、票据设备建设等提升渔政管理能力的相关工作。
(二)设施渔业建设项目
在孟县开展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更换养殖设备、渔场道路硬化、电路改造、新建育苗设施、新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新建陆基推水式集装箱循环水养殖设施和养殖车间、加工车间升级改造等设施渔业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 营造适合鱼类生长繁殖的良好水体与环境条件,实现水产品全年的稳产、高产。
(三)智能水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在盂县开展智能水质监测设施 建设项目,通过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智能水质监测设备,加强水产养殖水质监测管理,有效避免水质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减产。
三、资金支持环节、方式
资金可用于实施内容中项目所罗列的各种措施和方式,按照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思路,各市县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配套资金。
四、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项目组织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项目任务清单以及本实施指导意见,组织相关县区编制各县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经市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项目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项目具体承担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依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总结验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做好项目自验及绩效考评,验收结果要归档保存。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tzgg/202111/t20211126_124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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